权力能否正确运用意味着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的繁荣安定和兴衰存亡。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如何有效防治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关键。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广西扶绥县通过强化监督制约权力,建立“阳光用人”新机制,科学规范与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推行“屯级党群议事会”制度;推行“公推直选”,实施“联动选举”;强化“一站式”办结;强化审计监督“四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快、管财,促使了权力的正确运用,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产生了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稳定发展。
强化监督 制度管权
科学规范与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是新形势下扩大党内民主,建立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新机制的一项重要工作。
扶绥县建立 “阳光用人”新机制,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一是坚持民主推荐和群众公认相结合,由组织部门把好人选提名关,建立健全用人提名机制。二是坚持强化考察队伍与改进考察方法相结合,由县委常委把好人选考察关,建立健全用人考察机制。三是坚持考察前酝酿和决定任用前酝酿相结合,由县委组织部把好人选酝酿关,建立健全用人酝酿机制。对职位推荐任职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对拟考察对象人选进行充分酝酿,对拟任用或提名人选进行充分酝酿。四是坚持常委会票决制与全委会票决制相结合,由县委常委会集体把好人选任用关,建立健全用人票决机制。在推荐过程中,实行常委会票决制和实行全委会票决制,做到推荐职务、任职资格、职务标准和推荐结果“四公开”。如2007年,对空缺的团县委书记和需要调整的县工商业联合会会长两个正职职位的人选,就是采取“三推荐、四公开”的办法确定任用人选。2007年,结合县直单位届中考察、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中出现空缺的工作实际,县委共派出干部考察组26个,对263名干部进行考察,提拔任用173人(正科级干部63人,副科级干部110人),两个基层党委换届和试用期满转正90人。群众普遍反映扶绥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比较规范,比较民主,公开透明。
强化监督 制度管事
针对新形势下如何发挥“屯级党支部”作用,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重要问题。扶绥县推行了屯级党群议事会制度,就是强化了监督,用制度管事。
扶绥县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以山圩镇昆仑屯和大伏屯作为试点,建立完善屯级党群议事会制度,出台《关于在全县建立屯级党群议事会制度的意见》。屯级党群议事会是以自然屯为单位,在屯党支部的领导下,召开群众选举大会选出8-20名议事会成员,再在议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执委会和廉政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各5-7名组成的群众自治组织。议事会执委会主要职责是召集会议,收集、汇总、提交议题;廉政财务监督小组主要职责是对屯务、财务进行有效监督,年底向群众报告;制定了“阳光议事”六步法,确保议事内容和议事过程公正、公开、公平。如山圩镇玉柏村大伏屯成立党群议事会前,经联社多年没有进行清帐,群众意见大。成立党群议事会后,屯廉政财务监督小组对经联社历年财务开支进行清帐,清查出2004年以来原经联社主任挪用集体资金达15.8万元,为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并通过民主议事把集体山林以238万元的价格发包出去,还决定开支70多万元用于修桥、修路等集体公益事业建设。2007年底全县建立屯级党群议事会制度50个,要求到2008年底全县建有党支部的421个自然屯都建立屯级党群议事会制度。到2010年前,全县各自然屯基本建立党群议事会制度,并确保党群议事会活动正常开展。
强化监督 制度管人
针对以往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存在的选举成本高、选民对选举易产生厌选情绪、群众对仅由党员选举产生的村党(总)支部书记认同率不高等问题,扶绥县牢牢抓住作为广西村“两委”换届选举试点县的契机,创新推行“公推直选”和“联动选举”,强化了监督,用制度管人,民主选出群众公认的当家人。
扶绥县的这一创举,在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理论研讨会上进行典型发言。其做法就是在全县建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运行机制。县乡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全县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换届选举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党员和群众知情权,切实增强选举工作透明度。
在工作中县里坚持“四公开”和 把好“四关”,严格了依法依规办事。除此县里还建立了三项制度:一是任期目标责任制。二是建立党员群众评议制度。三是建立罢免制度。由于强化了用制度管人,为村“两委”换届选举取得实效提供保障。据统计,2005年全县选民参选率达91.5%;群众对新选出的村“两委”班子主要领导实行“一肩挑”满意率达93%,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满意率均达95%以上,对实行“公推直选”选举方式赞同率达到90%。过去一些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明合暗不合、做事两张皮”的现象消失了,形成了现在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干事业的新局面。
强化监督 制度管快
扶绥县以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核心,强化监督,用制度管效率,扫除了思想、作风、体制、机制障碍,推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证、一个窗口收费、并联式审批”的运作模式,加快速度办证,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实行“首席代表制”。二是推行四办工作制。即:代办制、导办制、督办制、现场办公制。督办制,就是由纪检部门派出纪检监察员到政务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跟踪督办。三是加强前后台衔接。四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同时强化服务监察。一是严格管理与考勤。二是坚持日常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自查与纠查相结合。三是建立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四是设立群众投拆中心和监察室,专门受理群众和客商办事投诉及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投诉。对影响机关效能的行为,实施诫勉教育、效能告诫、责任追究等措施,特别严重的要严肃查处。2008年1-8月,中心共受理业务14848件,办结14637件,办结率达98.58%;办理“即办件”占办件总数的61.99%;群众满意率在99.3%以上。
强化监督 制度管财
强化监督,善用制度管理财务,就是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扶绥县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审计监督,在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扶绥县首先从过去偏重个案监督转变为现在重视分析共性问题,由过去发现和揭露问题转变为现在更好的解决问题。对一些重点工程项目,把监督关口前移,建立事前介入、事中督察、事后审计的全过程审计监督机制,减少和避免违纪违规问题既成事实再去审计的情况出现。如对东门镇农贸市场至糖厂的道路工程,仅此一项就节约建设资金100余万元。其次,严格按照县里出台的相关文件,明确“先审计,后付款” 原则,建立和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和约束机制,使基建项目审计有据可依。再次,充分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以科技提升审计效率,加强项目现场检测,遏制工程造价高估冒算。
针对招投标环节多、操作不规范等问题的出现,县里加强了招投标环节控制,杜绝围标、串标、陪标现象的发生。从2003年至2008年五年时间,全县审计工作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458个,通过依法审计,累计核减工程造价2900.33万元,占施工单位累计报送结算总金额 2.326亿元的12.47%,年均为财政节约建设资金580万元。
强化监督 引发思考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从扶绥县通过强化监督制约权力来看,引发给我们的思考:
一是强化监督制约权力,是防治腐败的重要环节,权力必须在有效的监督下行使。二是强化监督制约权力,就必须理顺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机构。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权力,就要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四是强化监督制约权力,必须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紧紧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对权力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真正赋予监督部门独立权限,并找准监督重点,拓宽监督渠道,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制度、措施,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和办法。我们应当相信,通过长期不懈的探索和实践,遏制腐败的监督制约机制一定能走向成熟和完善,逐步营造使人不敢腐败,不想腐败,不能腐败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切实起到对权力监督的有效性和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保证各级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